
中国境内的湿地面积有6600多万公顷,按地域划分为东北湿地、黄河中下游湿地、长江中下游湿地、杭州湾北滨海湿地、杭州湾以南沿海湿地、云贵高原湿地、蒙新干旱/半干旱湿地和青藏高原高寒湿地 。
1992年中国加入湿地公约后,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工作。国家林业局专门成立了“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”,负责推动湿地保护的规划和执行工作。
从2003年8月起,中国采用3S(遥感、地理信息系统、全球定位系统)技术对湿地进行首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,当年完成,并确定此后每5年重新调查一次。
200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,中国国家林业局公布了《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》。
2021年1月20日,湿地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。
习近平主席在刚刚闭幕的《湿地公约》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的致辞中指出:中国湿地保护取得了历史性成就,构建了保护制度体系,出台了《湿地保护法》。中国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,推进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。致辞中说到的这部《湿地保护法》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,它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立法空白,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。我国湿地管理进入法治化的新阶段。
我国湿地面积约占全球湿地面积的4%,位居亚洲**位、**第四位。我国湿地分布广、面积大,湿地资源的丰富度和独特性在全球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。
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要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、稳定性、持续性。”“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。”为全面贯彻实施《湿地保护法》,推进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,近日印发的《全国湿地保护规划(2022-2030年)》明确了我国湿地保护的总体要求、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,提出到2025年,全国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,湿地保护率达到55%,到2030年,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初步建立,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,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增强、固碳能力得到提高,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,使我国成为全球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参与者、贡献者和引领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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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,环境部现行有效的84部部门规章+1部